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皖人社发〔2024〕1号)文件规定和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六人社秘〔2024〕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和引导教职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业务水平,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领导组
组 长:陆学政
常务副组长:莫 钦
副 组 长:金先顺 吴孝俊 钟志虎 徐舟明赵 照
成 员:各处室负责人、各年级部负责人、各学科组长
二、考核人员范围及优秀分配比例
(一)考核人员范围
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高考学科教师、非高考学科教师、行政教辅人员、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外派人员。其中,试用期人员(工作未满一年)只参加考核,不定等次;外派人员由岗位所在单位根据其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另外,非在编的在岗人员根据工作岗位与在编在岗人员一并参加考核,考核结果由学校内部掌握并适当运用。
(二)优秀分配比例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六人社秘〔2024)16号〕文件规定,我校2023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为参加年度考核的教职工总人数(299人)的20%(60人)。结合我校实际,将优秀比例作如下分配和说明:
(此部分内容在校内向全体教职工公开,特此说明)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执行,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
(一)德。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情况;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情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二)能。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三)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等情况。
(四)绩。全面考核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为群众职工办实事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产生的社会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五)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考核方法
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考核办法要求,坚持态度与绩效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结合我校实际,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岗位的教职工灵活采用量化考核、民主测评等不同的考核方式,最后由学校校务会议和总支会讨论决定,形成最终考核结果。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总结:参加考核的教职工认真、如实填写六安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六人社秘〔2024)16号〕附件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24年更新版),对自己的年度工作进行总结自评。由校办室具体负责。
2.分类考核:对于高考学科教师,根据《六安中学教师年度量化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具体由教务处牵头负责评定初步结果(考核方案另附);对于非高考学科教师,参考教学教研等方面表现,通过民主测评(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考核,由政教处牵头负责评定初步结果;对于行政教辅人员,参考日常工作等方面表现,通过民主测评(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考核,由校办室牵头负责评定初步结果;对于中层及以上干部,参考履职尽责等方面表现,通过民主测评(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考核,由总支办牵头负责评定初步结果。补充说明:参加无记名投票的人员为被测评对象、校级领导、各处室负责人。
3.上会讨论:由校务会和总支会审核年度考核优秀的初步结果,决定年度考核优秀剩余指标的具体运用。
4.名单公示:由校办室负责公示优秀名单。如遇问题,由校长室、党总支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5.结果上报:由校办室负责,按规定上报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运用
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第八章执行,年度考核的结果将与奖励性绩效等适当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