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校园活动、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大型集体活动、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确保活动中师生的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总负责人,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部门,班级集体活动,班主任为安全具体负责人。学生活动中,邀请校医务室值班医生参与安全工作。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实践、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班级或年级部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必须呈报政教部门,再由政教部门上报分管校长,校级领导同意后再执行。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主管部门。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6、实践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学生在活动前由值班教师点名,对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并记录。
(2)到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得随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得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如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4)活动结束后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序回校,进行活动总结。
7、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教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保护现场,也有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带队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序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点,并尽快带回学校。
8、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如确需乘坐车船,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9、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察,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地方开展活动。
10、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11、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得组织学生参与,确需在校学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者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师生安全。
六安中学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