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我校对于艺术类学科教学制定出相关评价标准,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整体状况,切实改进我校美育教学,不断提升学生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切实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体评价内容如下:
一、音乐学科教学评价标准
1.音乐鉴赏考核(20分):
每单元作品鉴赏学习完成后,搜集与本单元同一类型的曲目进行欣赏,并对其风格特点进行分析或写一篇听后感。
2.歌曲学唱考核(30分):
每学期进行期中和期末两次歌唱考核,独立演唱一首歌唱作品,掌握歌唱技巧的运用。
3.音乐素养考核(20分):
视唱练耳和乐理的综合考评。
4.音乐常识考核(20分):
完成一张音乐常识试卷考题,考察学生是否了解与音乐相关的基础知识。
5.日常表现考核(10分):
针对学生平时上课的表现做出评价。
根据以上五个方面主要细节提示要求与评分标准,根据学生完成程度进行评价,划分出优、良、中、差等不同等级。
二、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评价标准
1.学习态度(10分):
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练习。
2.运动技能(50分):
40分及以上:动作规范、方法清楚、劲力顺达、节奏分明、身体配合协调;
30分及以上:动作规范、方法清楚、劲力顺达、节奏分明、身体配合比较协调;
20分及以上:动作比较规范、方法比较清楚、身体配合一般协调;
20分以下:动作不规范、方法不清楚身体配合不协调。
3.体能测试(40分):
50米、800/1000米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照实际测试成绩折合成具体分数。
4.附加内容(10分):
在课后能够积极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
根据以上四个方面提示要求与评分标准,根据学生完成程度进行评价,划分出优、良、中、差等不同等级。
三、美术学科教学评价标准
1. 单元作业研究本(30分):
每个单元学习要完成相应的作业,从收集材料、研究比较、撰写评价、页面设计等方面进行评价。
2.美术作品(40分):
每学期至少上交一副美术作品,综合考虑构图、线条、质感、技巧、美感等方面
3.理论考试卷(20分):
学生在40分钟内完成一张理论试卷,题目有问答题、填空题、图片分析题、小论文组成。
4.学生参与度(10分):
主要针对学生的平时表现做出评价。
根据以上四个方面提示要求与评分标准,根据学生完成程度进行评价,划分出优、良、中、差等不同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