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为了真正落实竞聘上岗,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坚持综合考核,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审原则,
择优推荐。
二、基本条件
1、、职称晋级申报人员基本任期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等级及以上,且符合晋级最低年限(副高职称晋级最低年限为4年,中级职称晋级最低年限为3年,初级职称晋级最低年限为2年)。
2、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受到处理且在处理期限内的。
3、无受到党纪或者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
4、在申报过程中无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
三、工作流程
1、本人书面申请。符合基本条件人员,本人向校办室提出书面申请。
2、基本条件审核。校办室就报名者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进行初步审核。
3、个人材料赋分。依据《六安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暂行办法》,相关处室对初审通过人员在我校任现职期限内(首次晋级,以评审时间为准)的校龄、教育教学成绩、教科研荣誉等进行赋分,校办室汇总。处室所提供的赋分材料需处室负责人、分管校长两人签字确认。
4、提供正负面清单。相关处室对初审通过人员在我校任职基本期限内的工作表现等情况,准备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校办室汇总。处室所提供的清单需处室负责人、分管校长两人签字确认。
5、组建评审委员会。民主推荐评审委员会成员。
6、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委员会成员参照材料得分和正面负面清单无记名投票。
7、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党(政)会议确定最终晋级名单。
8、校内公示。晋级名单校内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9、上报批准。校办室完成公示无异议人员相关材料汇总、上报聘任等后续工作。
四、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1、校内公示。晋级名单校内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2、如遇本方案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均由校长办公会、校总支会集体研究决定。